这是执剑人的第七十二篇原创
是官方回复,还是挑衅民智?
1
“亮证姐”事件相关回复
公然挑衅民智
陈先生遭“亮证”、被上门及道歉视频合集
8月1日,广西防城港陈先生(抖音名“吹鸡平头哥”,目前该账号相关视频已删除)发视频称,7月22日下午,他驾车在防城港市江山镇,途中和一辆奔驰车会车。
他提前将车靠边避让,而对方却要求他倒车让路。他拒绝后,奔驰车驾车女子拿出一本封面有“执法”二字的证件称:“要不然,我就拿证了哦!”
“拿证吓我啊?”见陈先生还不退让,对方直接报出了陈先生的全名和家庭住址。陈先生表示,他一直在外地生活,对方仅凭车牌就知道他的个人信息,怀疑是公职人员滥用职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。
7月31日晚10时许,涉事奔驰女司机、两名民警和一名穿便服的男子找到该网友母亲家,根据陈先生说,这些人称陈先生侵犯了女司机的隐私,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“他们叫我妈打电话给我,叫我马上删除网络上的视频,要不然就拘留我。”
8月1日,江山派出所回复对该事件已经成立工作组调查。8月2日,防城港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,亮证姐身份已查清。陈先生也表示,其即将和防城港政府相关负责人以及奔驰女司机见面协商处理此事。
8月2日晚,防城港市副市长、公安局长联系上陈先生。陈先生称,“副市长告诉我,奔驰女司机是一个企业主,并非公职人员,她拿出来的证件是假的,说是用来吓唬人的。”至于对方为何知道他的个人信息,副市长解释说“女司机是他亲戚的亲戚,恰好认得他的车。”“我问过我爸妈,也给他们看了照片,他们都不认识这个女的。这个解释我有点怀疑。”
不好意思,放错图片了。
2
甘为私人“奴仆”,不做一件正事
回复可不可信,相信读者心中都有一杆秤,这里就不多骂了,读者心里所骂的恐怕比笔者心里骂的都多。
感谢行车记录仪和监控,不然不知道陈先生要遭受什么。不过,陈先生现在已经删除了自己的全部视频,相信现在也不好过。
笔者无能,所能为之事不过案头笔墨、桌上键盘,写两三字记录、分析此事,以博取更多人之关注。
笔者认为,此事应定性为公权沦落成“私人”奴仆。
第一,“亮证姐”数分钟内“开盒”公民信息,岂是一句“亲戚的亲戚”就能遮掩过的?
关于为什么能在几分钟内得知陈先生的姓名和家庭地址,副市长回复为“亲戚的亲戚”。这一结论遭到了陈先生的质疑,陈先生本人和陈先生的父母都不认识“亮证姐”,但“亮证姐”却很熟悉陈先生,这是否符合常识?
况且,如果真是关系如此的亲戚,已经达到了看车牌就能识人的地步,除非互有仇怨,谁不是相互通报一下关系就把事情解决过去了?
这种回复明显就是把舆论当傻x。有网友曾提出,追查谁“开盒”了公民是有难度的,不过在这起事件里很简单,只需要调查“亮证姐”及其副驾男子本人是否有手段,以及这两人与陈先生会车期间的聊天、通话记录,就可以查实。
第二,“亮证姐”“携警上门”,是滥用职权还是秉公执法?
又是上门,武汉大学图书馆诬告案中,洪山区民警就半夜上门警告实名举报杨某某学术不端的“李然于心”同学。这次“亮证姐”事件中,民警又深夜上门警告了陈先生。
虽然我们都知道这两起事件,在通告中不会有任何回应,对涉事人员也不会有任何处理。但我们依旧要追问,这种上门是否合法合理?
“亮证姐”事件中,上门的依据是陈先生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这明显不成立。
上传他人视频当然可能违法,不过违反的是《民法典》,即侵犯他人肖像权,但这并不构成行政违法。
如果认定陈先生因上传视频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其最为贴近的依据应当是第42条第2款,“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”。
侮辱他人的侮辱性体现在,必须有侮辱他人的具体行为,比如使用恶意、诋毁性的语言攻击他人的人格、品德等。那么请问,陈先生只是正常拍摄了“亮证姐”的行为,这有没有侮辱?当然不可能有。
那么,为什么“亮证姐”可以携警上门,威胁要“拘留”陈先生?
这让笔者想起,2022年,天通苑南街道田园第二书记尹丽的著名发言,“他的软肋其实是他儿子”。
上门和行政拘留,究竟是维护秩序的必要之举,还是某些人违法乱纪、侵害公众的手段?
第三,“亮证姐”涉及刑事违法,为什么没有被刑事拘留?
根据副市长的说法,“亮证姐”的证件是假的,“是用来唬人的”。
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条规定,“伪造、变造、买卖或者盗窃、抢夺、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、证件、印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
或者剥夺政治权利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”
“亮证姐”所拿出来的证件,不仅引发了陈先生的惶恐,还引得了全社会范围内的质疑,足见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“以假乱真”,已然构成犯罪。
为什么如此恶性犯罪,竟然没有追究“亮证姐”?反而让其与陈先生进行面谈和解?所谓“专班”是否涉嫌包庇?
3
一些其他问题
除了上述关键问题,还有两个问题是值得注意的:
第一,“亮证姐”副驾的男子是谁?是什么身份?亮证姐能够“开盒”陈先生,其同行者嫌疑不可谓不大,两人是“一根绳上的蚂蚱”,但是什么只有“亮证姐”的身份认定,没有该男子的身份认定?
第二,“亮证姐”是当地的企业家,其雄厚关系网、充足资金自然无需言明。其为何能带动民警上门,其中是否涉及利益勾结?
4
未竟之言
事件总是处理匆匆,象征性给个说法后就不准再有质疑,以堵住悠悠众口。第二天大家又各自“其乐融融”,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,这种现象,已经见过太多。
唯一能确定的是,舆论的监督功能在下降,有些人,已经不需要再对下回应了。
文/1376号观察员
校对/福冈第一深情
编辑 设计/阿竹
图/网络&即梦
专业、好玩、有态度
关注、在看、转发
我们都是
这个世界的执剑人
特别声明:以上内容(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)为自媒体平台“网易号”用户上传并发布,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。
Notice: The content above (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)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,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.